干股与实股的法律界分及实务考量

2026-01-15 08:56:24 2阅读

在企业股权激励与投资合作领域,“干股”与“实股”是两种常见但法律性质迥异的安排。清晰界定二者的法律内涵、权利义务差异及潜在风险,对于企业创始人、投资者及激励对象均至关重要。

一、 法律内涵与核心特征

干股与实股的法律界分及实务考量

实股,即实际股权,是股东基于真实出资(包括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等可评估资产)或合法继受而取得的,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予以公示的股权。其持有人是公司法意义上的正式股东,享有《公司法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完整股东权利,包括资产收益(分红)、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,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干股,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,而是商业实践中的俗称。通常指未实际出资而获得的公司股份或分红权益。其法律实质可能体现为多种形式:一种是通过股权赠与协议,受赠人经登记成为名义股东,拥有完整股权;更为常见的是,授予对象并不进行工商登记,仅依据协议享有特定比例的利润分红权,而不享有所有权、表决权等核心股东权利,其身份更接近于享有特殊报酬权的合同当事人。

二、 主要法律差异与风险辨析

1. 权利基础与范围:实股权利来源于公司法与登记公示,权利束完整。干股权利则完全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定,权利范围具有任意性,通常仅限于分红,且该约定的效力不得对抗公司外部债权人或善意第三人。

2. 法律保障强度:实股股东权利受《公司法》的强力保护,包括知情权、表决权、转让权及诉讼权等。干股持有人的权益完全系于合同,其稳定性取决于公司控制人的诚信及公司盈利状况,一旦发生争议,主要依据《民法典》合同编寻求救济,保障相对较弱。

3. 税务处理差异:实股股东获得分红需缴纳个人所得税;若转让股权,所得收益亦需纳税。干股分红,对于授予方公司而言,该支出可能被视为薪酬或劳务报酬,在税前列支需符合税法规定;对于接收个人而言,所得通常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或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计税,实践中需根据具体协议性质判定。

4. 潜在法律风险:对于实股,风险主要在于公司经营失败的有限责任及股权转让的程序限制。对于干股,风险更为多元:一是协议被认定为无效(如损害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利益)的风险;二是因缺乏登记公示,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不被新股东承认的风险;三是在公司清算时,干股持有人无权就剩余财产主张分配。

三、 实务选择与协议设计要点

企业在设计激励方案或合作模式时,应审慎选择:

- 选择实股适用于希望深度绑定、赋予核心人员或合作伙伴完整股东身份的情形,如联合创始人、重要战略投资者。它激励长期价值创造,但会稀释股权,且程序严谨。

- 选择干股(分红权) 则更适用于短期业绩激励、对非核心人员或外部资源提供者的酬谢。其优势在于灵活性高,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,但绑定效果和稳定性不足。

无论选择何种形式,完备的协议至关重要。对于干股安排,协议应明确:权益的具体内容(纯分红权或包含其他)、计算基数与比例、支付条件与时间、权益的期限(是否附条件或期限)、保密义务、以及最关键的——权益变更与终止的情形(如激励对象离职、公司控制权变更、业绩未达标等)。建议协议由专业法律人士起草,以平衡激励效果与风险控制。

干股与实股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工具。实股是根基性的产权纽带,而干股则是契约性的利益分享。市场参与者应在洞悉其法律本质与风险的基础上,结合自身战略目标,做出理性安排,并通过严谨的法律文件固定各方预期,方能促进合作稳定,实现共赢发展。